8月31日,湖北省文物局在武汉召开全省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黎朝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文物局副局长王风竹、赵令珍,局机关各处室及省直文博单位负责人,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物局长(或文化局分管局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文物局长座谈会精神;通报了红安县七里坪革命旧址群之国共合作谈判旧址被拆除法人违法案件;学习国家文物局“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通知精神。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结合七里坪革命旧址被拆除法人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入座谈。一致表示,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物保护的新形势下,发生这一典型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令人震惊与痛心,给全省文物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此次事件暴露出部分地方政府文物法治意识淡薄,文物法律法规知识缺失,目无法纪、胆大妄为,未能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一些文物行政部门法治观念缺乏,麻木不仁,知情不报,没有履行好主管部门责任。一定要深刻汲取案件教训,举一反三,依法行政,守土尽责,认真履行好主管责任,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文物安全。
黎朝斌指出,在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被拆除法人违法案件发生不久,我们迅速召开全省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部署开展湖北省专项整治行动,既是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精神要求的具体举措,又是一次动员会、警示会。我们将按照国家文物局、湖北省政府要求,积极督促涉案相关市、县依法做好立案侦查、责任追究、拆除违建、原址复建等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文物保护理念,增强文物法治观念,强化基层文物部门职责;强化考核督导,严防、严查、严办文物法人违法案件,逐步建立预防文物法人违法的长效机制。
黎朝斌强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着力落实决策部署;二是强化整治措施,着力扎实推进;三是明确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督促检查;四是健全体制机制,着力巩固整治成效;五是加强宣传引导。 (来源: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