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份协议是中印尼副总理级人文交流机制第二次会议在文化领域的重要成果。两国文化遗产部门将根据协议,开展机制化合作,通过人员互访、技术交流和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展在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博物馆、世界遗产及打击非法贩运文物等领域的合作。
8月1日,中国-印尼副总理级人文交流机制第二次会议在贵阳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和印尼人类发展与文化统筹部部长布安共同主持会议。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刘曙光出席会议,并在刘延东副总理和布安部长的共同见证下,与印尼教育和文化部文化总司长希尔玛·法瑞德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教育和文化部关于促进文化遗产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协议》。